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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造谣者进行调解
双方达成协议

第二天,黄某发信息告诉林女士,自己已经去派出所做了笔录。并将等待警方的进一步处罚。又过了一个月,警方叫林女士就此事与造谣者黄某进行调解。

于是在2023年7月10日,距离事发一年后,在南宁市三塘派出所调解室,林女士第一次面对面见到了黄某。

经警方查证,黄某所发布的图片和配图文字皆为不实信息,构成了侵犯隐私的行为。在三塘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协议:
黄某要在网上公开向林女士道歉,
向林女士的家人和工作单位进行解释工作,
并赔偿林女士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可是等了两天,黄某并没有兑现他的承诺。2023年7月12日,因黄某没有履行调解协议义务,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对黄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