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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致信分别介绍高中、中职与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并提醒防范网络诈骗有关事项,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你好!
时光荏苒,笃行不怠,三载耕读,终得硕果。首先祝贺你即将完成初中学业,开启青春成长的崭新阶段。无论你未来选择就读普通高中还是中等职业学校,都不必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担忧,国家资助政策始终会为你的求学之路保驾护航,助你安心逐梦、行稳致远。
如果你选择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学生都可以享受免学杂费政策。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向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
如果你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除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的学费;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表现优异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如果你想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与申请事宜,可向就读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咨询,也可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和“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查询了解。获取更多教育信息,请关注教育部“微言教育”公众号。希望你在读完这封信后,将它分享给身边的亲友,让更多人了解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亲爱的同学,暑期将至,也是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金融活动高发频发之时。我们在此温馨提醒,有些不法分子冒充学校老师、公检法人员、金融机构客服等,以发放奖助学金、高额中奖、刷单返利、投资理财等为由,实施诈骗与非法金融活动。如收到各类可疑信息,请务必增强防范意识,第一时间与老师、家长沟通核实,切勿泄露任何个人信息,更不要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谨防自身财产遭受损失。
“人生万事须自为,跬步江山即寥廓”。愿你谨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一代的殷切期望,以赤子之心向阳而生,以奋进之姿逐梦前行!最后,衷心祝愿你在升学考试中取得好成绩,顺利迈入理想学府,奔赴美好前程!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6年4月30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时光不负追梦人,星光不问赶路人。此刻的你,正在伏案苦读、全力冲刺,每一份坚持都值得被肯定,每一份努力都将化作前行的光芒。为了让你安心备考、从容升学,我们写下这封信,希望把温暖与保障送到你身边。
当你拿到录取通知书时,会看到一份《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如果你家庭经济困难,可如实填写申请表,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还可弥补生活费,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承担。此外,符合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获得路费和短期生活费补助。
当你入学报到时,各高校将全面开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如果你还没有筹齐学费、住宿费,请不要担心,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入学后,学校会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可补助生活费,临时困难补助帮你应对突发情况;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若你有意向服兵役或去基层就业,符合条件可享受有关学费减免或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此外,学校还设立了多种校内奖助学金,全方位助力你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亲爱的同学,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国家资助详情,可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和“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更多教育政策,请关注教育部“微言教育”公众号。暑假期间,教育部及各地、各中央高校将集中开通资助热线电话,及时为你解答疑惑、提供帮助,电话号码及开通时间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我们在此特别提醒,开学前后是诈骗和非法金融活动高发期,不法分子常会冒充老师、资助人员等,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以各种名义骗取钱财。请你务必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不随意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遇到疑问第一时间向老师、教育部门核实,守护好自身权益。
青春逢盛世,奋斗正当时。你只管向着理想全力奔跑,国家资助永远是你坚实的后盾。愿你笔锋所至,梦想开花,在大学校园的广阔天地间书写属于自己的青春华章!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6年4月30日
如果想提前了解下一学段国家及浙江省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请查收《国家及浙江省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指南》和《国家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
国家及浙江省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指南目前,我省对高中学校学生设立了以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为主的资助政策,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安心入学。学习成绩优秀、技能表现突出的中职学生,在校期间将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对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因病因灾因突发事件导致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据实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资助对象)免除学费。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二)国家助学金对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资助对象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免学费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的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表演、杂技与魔术表演、民族服装与饰品、社会文化艺术、播音与主持专业学生除外)。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进行减免。
(三)国家助学金对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以及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非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71-88008627、88008845。
国家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指南目前,国家及我省已经建立健全了以“奖、贷、助、补、减、勤、免”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政策上能够确保实现应助尽助。高校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我省为《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认定的资助对象按规定给予资助。高校新生如遇经济困难,入学前,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帮你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困难;入学时,“绿色通道”助你顺利办理入学;入学后,多项资助政策伴你完成学业。具体政策内容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同一学年内,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国家助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按照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五、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旨在帮助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费用。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浙江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为中等收入以下家庭学生。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界定标准由各地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金融机构为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全省范围均可提供)和国家开发银行(2025年在温州市文成县、金华市武义县、衢州市开化县、舟山市嵊泗县试点开办,2026年新增的开办地区请关注官方信息)。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贷款对象为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高校负责组织本校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承办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七、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浙江省地方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浙江省内淳安县、文成县、泰顺县、开化县、庆元县、松阳县、景宁县、岱山县和嵊泗县(一类一档地区和海岛县)乡镇(县政府所在镇除外)及乡镇以下的农业技术推广站、卫生院、养老服务机构、中小学和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本专科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八、本专科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免学费对就读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高职院校农林牧渔大类专业,以及经审核在本省开放大学种养类专业农民大学生项目就读上述专业的浙江省户籍学生,学费予以免除。公办本专科院校按实际学费标准全额免除;民办本专科院校按同类公办院校学费基准标准予以减免。
九、校内资助高校按规定提取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发展性资助等。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71-88008844、88008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