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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有家长反映昆明市长丰学校食堂“整盆肉都是臭的”问题,当地联合调查组日前通报有关情况:该批次鲜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责令涉事企业停止经营,涉事校长被免职,区教体局、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作停职检查处理。
通报说,“长丰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发生在昆明市长丰学校的这起“臭猪肉”事件,称得上是典型的失职失察,是相关责任人的严重不作为。
回溯这起事件,从最早该校食堂疑似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被家长当场抓包,再到事件处置沟通过程中,家长的愤怒与校方的傲慢,都令人震惊。几大盆臭肉,为何却能堂而皇之出现在食堂案板上?为何校园食品安全案,需要“外部人”来发现?仅从媒体报道看,该校过去也曾有孩子和家长多次反映过类似问题,但遗憾的是最终都不了了之,没能引起校方足够重视。凡此种种,可以说不出事是偶然的、出事是必然的。
食品安全是个良心活,校园食品安全尤甚!学校食堂所涉风险点多面广,大到承包商资质把关、现场管理,细到日常食材采购、保管、制作等,必须慎之又慎、细之又细。我们看到,近年来,各地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各项监管措施,积极推行校长、老师“陪餐制”以及家委会监督制等,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也要看到,相对建章立制,责任心和对制度的坚守尤为重要,永远处于第一位。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屡发,很多都同这种责任心缺失有关,而遇事推诿塞责、虚与委蛇乃至“捂盖子”等,常常导致各项制度形同虚设,也让校园食品安全失守,必须引起高度警示。
就在日前,云南全省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多项举措剑指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食堂承包经营管理不规范、校外集中供餐企业资格不合规、食材供应违法违规等。各地都应当做到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从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堵住漏洞,把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切实扛在肩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