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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即将施行 家长、学校该怎么做?
发布时间:2019-12-05 09:13:08 星期四   每日商报

每日商报讯 今年9月27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设七章35条,对家庭、政府、学校、社会等方面责任进行了规范,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省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填补了家庭教育法律法规空白。

为了帮助学校、家长更好地理解《条例》,促进家校融合教育,2019杭州·滨江家校融合共同体建设研讨会(家校共育大讲堂)日前在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附属学校举行。

来自全国各地的家庭教育专家、名校长、班主任代表、家委会代表和家长代表等逾500人参会,共同探讨家校共育新思路。

本次论坛分为大会主旨报告会、平行分论坛和主题沙龙环节,创造性地把家长请到舞台中央,分享各自的教育理念和育儿经验。

同时,大咖观点的碰撞也给现场观众带来不少启发。

作为《条例》起草、修改、审议过程中的参与者,国务院妇儿工委儿童工作智库专家来祥康从背景、执行、建议等多方面做了分享。

“父母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祖辈只起到辅助作用,但现状是有七成学生是祖辈在管。” 来祥康谈到一项国务院儿童智库专家关于儿童死亡的第一杀手的调查,以前是意外伤害,现在这个比例正逐年下降,大幅上升的是儿童自残自杀的比例。

来祥康说,这其中家庭教育是主要因素,大多数家长情绪管理能力不足。情商教育的黄金法则是先要处理孩子的情绪,然后再处理事情。但一般家长往往先处理事情。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原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张绪培也指出一个家长的误区——我们很多家长在暗示孩子:现在好好读书,今后可以做人上人。这样的学习动力机制造成的后果是,读书是低效的,孩子走上社会是低能的,更为严重的是,培养出来的孩子会相当自我。

张绪培建议家长应该做这四件事:第一,亲子沟通。据统计,有76%的孩子最不愿意对话的对象是父母,因此家长要学会倾听,营造温馨港湾的沟通氛围;第二,习惯养成。这不仅仅是学习习惯,还包括生活习惯、思维习惯;第三,德性成长,指的是孩子道德品质的培养;第四,人生规划,家长应该关注、帮助而非代替孩子规划,做好观察、等待、引导工作。

目前,滨江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探索了本土特色的家校融合的新路径、新机制,逐渐形成滨江经验。滨江区教育局局长来江飞透露,明年还将有一场长三角家校共育高峰论坛落地滨江,为今后的家校融合做出特色继续发力。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夏莹 通讯员 冯祖扬    编辑:陈笛
今年9月27日,《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全票通过,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