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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将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按照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中央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定奖励面、等级和标准,但资助标准不能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对此,全国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张光明向记者介绍说:“国家奖学金对博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这样算下来,中央高校设定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时,博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8万,硕士生不超过1.2万。”
地方所属高校的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会低于中央高校吗?对此,张光明表示,由于资助标准与各地高校收费有一定的关系,包括当地生活支出水平、收费标准、学校所支出的教学成本等,所以各地会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地方高校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制定,自主权下放给地方,各地将参照中央政策精神制定本地资助标准。